国标红木标准


《红木》(GB/T 18107-2017)是2018年7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红木》(GB/T 18107-2017)规定了红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判定及其他。该标准适用于红木及其制品用材的生产、经营、贸易、检验及鉴定”,新增了生产环节。

中文名
红木
外文名
Hongmu
标准号
GB/T 18107-2017
发布日期
2017-12-29
实施日期
2018-07-01
全部代替标准
GB/T 18107-2000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B69
国际标准分类号
79.040
归口单位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性    质
推荐性国家标准
状    态
现行

红木制定过程

红木修订背景

红木是中国传统硬木家具的重要用材之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红木不仅承载了民族文化与艺术元素,也日渐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红木》(GB/T 18107-2000)(原版《红木》国标)由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起草,自2000年实施以来,对行业发展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随着中国国内红木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对红木树种范围、隶属类别的依据和测定方法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原国标中树种范围的扩大与否等问题,学术界、产业界等存在不同的声音。红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对此,由中国原国家林业局提出修订该标准。

红木编制进程

2013年2月18日,国家标准计划《红木》(20121508-T-432)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TC41(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3] 
《红木》国标的修订工作于2013年正式启动,历时三年多。2013-2014年,分别在中国北京、浙江东阳、广东中山及福建莆田组织了5次修订工作会议,听取全国林业、家具、轻工系统及文化界、文物与收藏界的专家学者、产业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召开4次专题讨论会,具体推进标准修订工作。2014年10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单位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形成56条意见。再经专家讨论、处理反馈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初稿)。后又经多次讨论修改,于2015年1月形成标准送审稿(正式稿)。在同年举办的标准审查会议中,对部分内容进一步补充,于2016年6月完成并通过了标准修订的报批稿。 [2] 
2017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红木》(GB/T 18107-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4] 
2018年7月1日,国家标准《红木》(GB/T 18107-2017)实施,全部代替标准《红木》(GB/T 18107-2000)。 [1] 

红木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红木》(GB/T 18107-2017)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4]  严格按照中国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提高标准的规范性,修订的标准满足系列化、规范化、通用化的要求。 [2] 
在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试验及系统分析结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尊重原《红木》(GB/T 18107-2000)国标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2] 
红木树种的确定依据为:从木材解剖学角度,研究明清家具残片的木材宏观和微观特征;研究目前红木家具用材;分析与比较国内外正确定名的木材标本和资料。 [2] 

红木修订情况

《红木》(GB/T 18107-2017)与《红木》(GB/T 18107-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修改了范围;
  2. 将“引用标准”修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并修改了引导语,增加了LY/T1788-2008《木材性质术语》;
  3. 将“定义”修改为“术语和定义”,并修改了引导语;
  4. 增加了术语“径切面”“弦切面”“边材”及其定义;
  5. 修改了术语“红木”“横切面”“生长轮”“散孔材”“轴向薄壁细胞”“心材”“气干密度”的定义;
  6. 删除了术语“半环孔材”“木材结构”及其定义;
  7. 增加了“分类”;将“类别”修改为“要求”;
  8. 删除了“类别”中的标题“必备条件”;
  9. 删除了“类别”中对“平均管孔弦向直径”的要求;
  10. 将“紫檀木类”的“木材的心材,材色红紫,久则转为黑紫色”修改为“木材的心材,材色红紫至黑紫色”;
  11. 将“花梨木类”的“木材的心材,材色红褐至紫红,常带深色条纹”修改为“木材的心材,材色浅红褐、红褐至紫红褐色,常带深色条纹”;
  12. 将“香枝木类”的“木材的心材,辛辣香气浓郁,材色红褐”修改为“木材的心材,辛辣香气浓郁,材色红褐或黄褐色,常带黑色条纹”;
  13. 将“红酸枝木类”的“木材的心材,材色红褐至紫红”修改为“木材的心材,材色红褐至紫红色,常带深色条纹”;
  14. 将“条纹乌木类”的“木材的心材,材色黑或栗褐,间有浅色条纹”修改为“木材的心材,材色黑或栗褐色,具深浅相间条纹”;
  15. 将“鸡翅木类”的“木材的心材,材色是黑褐或栗褐,弦面上有鸡翅花纹”修改为“木材的心材,材色黑褐或栗褐色,常带浅色条纹,弦面上有鸡翅状花纹”;
  16. 删除了“类别”中对各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分别表述的要求,及表“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17. 删除了“类别”中对各类树种的木材构造特征分别表述的要求,及附录“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树种的木材构造特征”;
  18. 在要求中,增加了对各类木材的主要特征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及规范性附录“红木各类木材主要特征”(规范性附录A);将“测定方法”修改为“试验方法”;
  19. 删除了“管孔测定”方法;
  20. 增加了“木材构造特征”的试验方法;
  21. 增加了“气味”的试验方法;
  22. 增加了不满足GB/T1933中样品要求时,“气干密度”的试验方法;
  23. 删除了“红木的宏观和显微构造”,及附录“红木树种材料来源表”、“红木实物宏观彩色照片”、“红木显微构造照片”;
  24. 增加了“判定”(见第7章);修改了“其他”;
  25.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红木类别一览表”,包括各树种名称、商品名、主要产地及管制或保护信息其中删除了花梨木类的越柬紫檀(大果紫檀的异名)和鸟足紫檀(大果紫檀的异名)、黑酸枝木类的黑黄檀(刀状黑黄檀的异名)、乌木类的蓬塞乌木,将乌木类的毛药乌木调至条纹乌木类,将鸡翅木类中铁刀木属(Cassia spp.)改为决明属(Senna spp.);
  26.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包括各树种所属的科、属、国外商品名、树木及分布、宏观构造特征及其照片、微观构造特征及其照片、气干密度、标本材料。 [4] 

红木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广西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浙江省木雕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福建省木雕古典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材种鉴定与木材检疫重点实验室、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林产工业公司、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红木分会、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北京泓文博雅传统硬木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京龙古月轩红木家具厂、北京艺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弘开实业有限公司、东阳市东艺工艺品有限公司、东阳市御乾堂宫廷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东阳市新明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东阳市振宇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山中古典工艺家具有限公司、广东省江门市广信木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广西东兴市家家鸿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永华家具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翔龙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凭祥市吉利红木厂。 [1] 
主要起草人:殷亚方、姜笑梅、徐峰、张耀丽、孙书冬、孙小苗、蒋劲东、焦立超、陈德鏐、陈旭东、戴爱国、董梦妤、杜长江、杜进龙、方达良、付跃进、符韵林、高景然、韩光、贾桢、姜玉忠、金凯、金月华、李正伦、林伟华、刘波、刘吉利、罗彬、吕连华、马海军。 [1] 

红木标准目次

编辑 播报
前言
引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分类
2
5要求
2
6试验方法
2
7判断
3
8其他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红木各类木材主要特征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红木类别一览表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紫檀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8
附录D(资料性附录)花梨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10
附录E(资料性附录)香枝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20
附录F(资料性附录)黑酸枝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22
附录G(资料性附录)红酸枝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36
附录H(资料性附录)乌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50
附录Ⅰ(资料性附录)条纹乌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54
附录J(资料性附录)鸡翅木类树种及其木材特征
60
参考资料: [4] 
《红木》(GB/T 18107-2017)规定了红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判定及其他。该标准适用于红木及其制品用材的生产、经营、贸易、检验及鉴定”,新增了生产环节。 [2] 
GB/T 1933 木材密度测定方法
LY/T 1788-2008 木材性质术语
参考资料: [4] 
《红木》(GB/T 18107-2017)的实施,将有助于红木行业建立更加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红木原料及其制品的市场秩序,满足红木行业用材需求,在提升红木制造业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为相关部门对中国红木贸易的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推进红木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